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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

議會內不抗爭,等如甚麼都不做

議會內不抗爭,等如甚麼都不做,因為這個香港立法會本身就是狗屎垃圾!


議員提出的個人議案或法案修訂,都要經過分組點票表決,分組點票在只有讚成票沒有反對票下仍遭否決的例子並非幻想情節,2006年「解決婦女貧窮」的議案,表決結果本是32票贊成0票反對,但在功能組別沒有過半數支持下,沒有兩個組別同時過半數,結果出現議案在沒有反對之下否決的荒謬情況

此外,所謂過半數,是以出席議員計算,有時立法會未必全數議員出席會議,功能組別的議員出席率越低,可控制以過半數否定議案的機會越大

至於由政府提出的議案,無需分組,只要全數出席議員過半支持,便能通過,立法會泛民佔23席,親建制派佔37席,因此即使泛民全數反對,議案仍會獲得通過,即使親建制派不需要全數37席出席全議,仍能以大多數通過議案

由議員提出的議案,是極度容易否決
而由政府提出的議案,卻非常容易通過

香港的立法會絕對是一個失效的議會,他根本沒有否決政府議案的能力,也沒有反映民意的能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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